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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5年06月30日 星期二

    警惕简政放权后的“公地悲剧”

    《 文摘报 》( 2015年06月30日   06 版)

        “公地悲剧”这一概念是英国学者哈丁在1968年提出的。与此概念相对应的小故事是:有一片公共草原,人人都可以在上面牧牛放羊;结果每个人都只想着自己要多放些牛羊,只管照顾好自己的牛羊,没多久草原就被消耗殆尽,沙漠化了。

        “反公地悲剧”概念是美国法律学者迈克·海勒1998年提出的。当时苏联已经解体,俄罗斯刚刚成立,他在访问莫斯科时看到一个奇怪的现象:街道旁边许多房屋的商铺门脸,大门紧锁,无人经营。而不远处的巷弄或空地上搭起的简陋大棚里,甚至是空地上的流动摊贩点,却是人声鼎沸,生意兴隆。经调查,原来街道旁边房屋的固定商铺如要开业,须申请经过多部门审批的营业许可,如水电、安全、消防、卫生等,只要有一个部门不同意,则前功尽弃,还要损失人力财力物力。而流动摊贩点则只要打点好当地的警察即可。层层审核相当于人人都有否决权,与草原上放牧人人都有使用权刚好相反,故将这一现象称为“反公地悲剧”。

        “公地悲剧”和“反公地悲剧”刚好给出了资源利用的两个极端情况,即资源用尽和资源冻结。二者都是资源误用导致的极端无效率。

        当前,我国政府提出简政放权,显然是针对过去在行政审批领域存在的过度管理问题,有一定程度的“反公地悲剧”现象或其变种“雁过拔毛”式的腐败现象存在,无疑是十分必要和正确的,必须强力推进。但是,我们在简政放权时,放权绝不等于放任,要把“放”与“管”巧妙结合在一起,该放的放,该管的管。“放”与“管”的真谛或最终目的都是要建立和维护好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为此,监管部门要敢于担当,放管结合,防止简单“大撒把”而导致“公地悲剧”的发生。

        (《中国国情国力》2015年第6期 郑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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