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发文明确,在纪委干部来源上,要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可以从纪检监察系统内和系统外提名。
十八大以来,中央反腐有声有色,但也不应回避一些纪检人员有负重托。比如,各级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顾忌太多,无论是地方纪委、派驻机构还是企业纪检机构,很少有发现和报告同级党委问题的。有的地方出现系统性、塌方式腐败,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严重缺失。
应该说,各级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顾忌太多,与“体制机制上不适应”有关。比如,此前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纪检组组长、副组长的人选往往由当地党委直接过问,自然容易出现弟弟不监督哥哥的情况。为此,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纪检组长、副组长的提名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如此产生的纪检干部才能硬起腰杆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当然,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并不能一劳永逸。在选人时,还要严格把关,此外,还应该强化全方位监督。素质再高,如果缺乏监督照样可能沉沦。
(《北京青年报》4.29 秦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