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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5年04月14日 星期二

    海外购房 留神风险

    《 文摘报 》( 2015年04月14日   03 版)

        因国情不同,各国对于房产物业的法律规定亦不相同,再加上购房者往往通过中介了解投资地产的情况,信息不对称容易使海外购房者对东道国法律不了解或疏于法律审查,造成以下法律风险:

        对东道国的法律规定理解有偏差,造成购房目的不能实现。国内购房人海外购房的主要目的是获取“绿卡”或者免签权,方便日后子女留学以及出境。但是,大部分国家并非购买了房产便给予购房者永久居住权,往往还需购房者满足一定的前置条件。比如,葡萄牙规定,在葡萄牙购买50万欧元以上的房产即可办理临时永居卡;而在西班牙,外国人只要购买西班牙主权债务或房产,就可以获得居留许可。但是对于这两个国家来说,移民手续完成以后还需要通过语言考试才能获得正式的永久居住权,考试难度相当于雅思六分,并且考试采用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通过者寥寥无几。

        对维权难度预估有偏差,出现纠纷难解决。比如澳大利亚法律虽然规定房子在落成的7年内如果遇到质量问题可以追究建造商的责任,但是没有亲戚朋友在当地当“参谋”的话,维权诉讼不仅涉及到较高的律师费用、漫长的诉讼过程以及地方法律保护,而且手续繁琐,效果更是不能期待。

        对东道国开发商的实力信誉缺乏深层次了解,导致利益受损。在中国海外购房热潮的带动下,国外也雨后春笋般涌现了众多房地产开发商,这些开发商规模较小,实力普遍较弱,易受经济形势影响。同时,国内投资者往往缺乏途径全面了解这些房地产开发商的实力,武断投资后容易留下财产不安全的隐患。

        (《北京日报》4.8 苏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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