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企严禁“父子兵”现象
山东省近日出台规定,省管国企领导人员任职需回避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禁止省管国企与本企业领导人员的配偶、子女个人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发生经济关系,违反回避规定的将受到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济南日报》4.1)
重特大职务犯罪财物上缴国库
最高检日前明确,由最高检立案或指定地方异地查办的重特大职务犯罪案件,涉案财物要缴入中央国库。职务犯罪案件涉及不宜长期保存、易贬值或者市场价格波动大的一些特定财物,可以依法出售、变现或者先行变卖、拍卖,所得款项依法保存。(新华网 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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