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出去的书,像泼出去的水。
这里所说的“送书”,是指把自己写的书送给亲朋好友。从第一本书《漫话老杂志》,到今天拿到新出的《佳本爱好者》,十几年来我居然出了二十几本书。
我遇到的烦恼首先来自我父亲。《漫话老杂志》带给我第一次“出书的喜悦”,可没几天,父亲非常生气地对我说:“你为什么那么样写我!”我说这么写有什么错么,俩人很激动地吵了起来。这事以后,我出书就不是每本都给父亲看了。
小学同学,几十年不见面,难得一聚,送书也许是最好的见面礼。2006年夏,正好出版社寄来《搜书记》样书,我又买了另外几本早先出的书,带到聚会的饭店,让同学们自己挑,一人一本。吃饭、聊天、回忆往事,好几个小时,没有一个同学一句话关乎我送的书,我心里很不悦。
八年之后,小学同学又召集聚会。八年之间,没有一个同学来过一个电话聊起我送的书。送出去的书,泼出去的水。我不长记性,聚会时仍旧像八年前一样带去一包书,请同学们挑,并像八年前一样每本都写着“某某同学留念”一类的话。这回的下场,与八年前一样。
送出去的书总是希望有个回音,“敬请指正”并非完全是客套。上海姚桐椿先生很早以前写信给我,满满四页信纸,一一指出我书中的错字别字漏字、句子的语病、标点符号也不放过。批评得我心服口服,有这样的读者真好。后来我每出新书就寄给姚先生,姚先生并不因为我送书就笔下留情,照样是三四页的订误,我一一在书中作相应的改正。止庵先生对于我也是“每书必读,每书必评”,因为同城,所以多是在电话里“教正”。
止庵曾经在旧书店遇到一件事,自己送出去的书被对方处理给旧书店了——“我曾听人说:列位赠书,请勿签名,因为送到旧书店不好卖。举座愕然。我也曾在中国书店见过自己的‘签名本’,不过写了字的扉页给粘上了,对着光才看得出来。由此明白:别轻易赠书,尤其是对此兴趣不大者;亦别轻易索书,尤其是自己不感兴趣者。当然,相识或不相识的朋友送给我的书,我都好好放着,不会像上面两位。”
我不完全同意止庵的看法,他所言的两个“别轻易”都是马后炮,总不能在赠书之时问人家“你将来不会把它卖了吧?”王朔说过“最先反叛我的就是我的读者”,此话深刻。我并不后悔当初的送书,人的一生,从头交到尾的朋友,能有几人?所以如果有人卖掉或扔掉我送给他的书,我一点儿也不会生气,反倒认为这是人情世故中最正常不过的一种现象。
(《文汇报》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