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下午,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那么,立法法的修订将会给百姓生活带来哪些改变呢?
你的钱不能被任性“掏走”
【问题】近几个月,成品油消费税连续多次上涨;2011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婚姻法司法解释,涉及夫妻房产分割,一些地方还要加征“夫妻房产加名税”……类似的任性加税不胜枚举。征税为何如此随意?
【修法】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将“税收”的专属立法权单列,并规定“税种的开征、停征和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即“税收法定”。
【解读】目前我国大多数的税不是由法律,而是由法规规定的,有些重要税收事项甚至是由规章规定的。今后立法法明确“税收法定”原则,意味着政府收什么税,向谁收,收多少,都要通过人大来立法决定。
你买车买房将不再轻易受限
【问题】一些地方政府出台车辆限行、住房限购等制度。政府应不应该有这样任性的权力?
【修法】草案新增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解读】目前地方实施的限行限购措施,基本上可视为规章性文件。实际上违反了“职权法定”原则。今后实施这些行为必须有相关依据,不能突然发个通告一限了之。如果因为“行政管理迫切需要”,一些政府通告应先制定规章,依规章发布通告,然后再通过地方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
城管执法将有“法”可依
【问题】城管机构及其执法权在法律上长期是“黑户”。类似的,一些地方在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长期没有法律支持。
【修法】草案新增规定: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解读】目前,在全国享有地方性法规制定权的城市有49个。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如果审议通过,282个设区的市都将享有地方立法权。设区市的地方立法权与基层社会管理、老百姓生活关系密切。比如城管,现行城管体制缺少法律依据,城市有了立法权后,就能制定地方性的城市综合执法法规。
你可以说出自己的意见
【问题】立法法能让大家有机会走进最高立法机关,和立法者面对面谈谈意见吗?
【修法】草案新增规定:法律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的,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基层和有关群体代表、有关部门、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和有关专家等方面的意见。
【解读】听证会不同于论证会,“论”是听取学者专家意见,保障立法的科学性;“听”则是听取所有参加人的观点,解决好利益调整和平衡。即使是普通老百姓,也有机会走进立法机关为自己争取利益,发出自己的声音。
(《新华每日电讯》3.9 杨维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