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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5年03月12日 星期四

    人大代表连续三年提“去犯罪化标签”

    《 文摘报 》( 2015年03月12日   03 版)

        作为人大代表,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连续三年提出“去犯罪化标签”的建议。就在今年两会前夕,最高人民法院推出的《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作出了类似提法。

        张立勇表示,去年年底开始,河南高院宣布在庭审中去除“犯罪化标签”,推动这项工作的,主要赵作海的冤案。完全无辜的一个人,在监狱里服刑11年,给他本人、社会,以及对司法公信力都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实际上对赵作海的审判首先就是有罪推定。这种错误理念是造成冤案的重要原因。

        去年,全河南省的法院都推行了“去犯罪化标签”的审判模式,不剃光头、不穿囚服。如果剃光头的话,庭审要戴上帽子;穿囚衣来的,庭审前必须更衣。审判长在开庭前的第一句话就是,“去掉被告人的械具”,这本身就体现着“无罪推定”的理念。不仅如此,还要给被告人纸笔,记下公诉人的指控,好为自己辩护,确保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张立勇说,如何让司法审判人员从思想上、从内心里面确认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原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现在的司法审判人员中,重打击犯罪、轻人权保障,这样的问题还都存在。在刑事审判中,大概有三分之二都没有辩护律师。即使被派做法律援助,辩护律师也往往带着一种完成任务的思想,没有内在的为刑事被告人辩护的动力。张立勇提出,国家应该建立一笔为刑事被告人辩护的经费,真正体现司法公正。

        (《北京青年报》3.9 薛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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