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5年03月03日 星期二

    新闻的接受与传播

    《 文摘报 》( 2015年03月03日   06 版)

      人类社会的“大接受小传播”二元格局不因传播技术持续进步而改变。“接受决定论”乃是“接受与传播”两点论中的重点论,是中西古代文化的结晶。

      “接受与传播”的两点论:孔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其中视听为接受,言动为传播,昭示“传播者只有先接受新闻信息,然后才能传播信息”之“从客观到主观,再从主观到客观”的逻辑关系,以及“接受是新闻实践的出发点和归宿”的真理。

      “接受与传播”的重点论:“在对话的三个要素——即说话者、话题、听者——中,决定对话目的和对象的要素,是听者。”这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斯多德在《理想国》中所言,这个“听者决定论”被后人在经济领域、文学领域反复论证,而新闻界却好像充耳不闻,像青蛙一样深陷新闻专业主义的“传播、报道”的井中。

      “接受”之所以重要,先是有“半导体收音机”和“电视信号接收机”这样的电器佐证之,接着又有“遥控器”“鼠标器”手机按键佐证之。由此催生了“点击决定论”,不管是什么“媒体大鳄”,是“星”是“腕”乃至于某种说教,大众只要不喜欢不想接受就可以点击否决。

      接受美学举世闻名的受众观值得新闻传播学借鉴,只有认识到受众也主动参与了传播,新闻事业才能开拓自身的领域,新闻传播学才能真正成为一门大众学科。

      (《理论界》2015年第2期 张会斌)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