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网民陈进宾发出一篇名为“晋江市公安局长陈文荣强行索贿违法腐败进行时”的微博长文。博文称,2013年1月25日,福建省晋江市公安局局长陈文荣操控晋江市公安局以“买卖承兑汇票涉嫌非法经营罪”为由,刑拘陈进宾等9人共计97天、冻结存款4800多万元。博文还称,陈文荣通过办案民警多次索贿3000万元。
博文中称,晋江市公安局先后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和“骗取贷款罪”等将陈进宾等人移送到晋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经晋江市检察院反复三次审查确认其“行为不构成犯罪”,但陈文荣索贿三千万元不成,又自己降成五百万元,“并在2014年11月25日对上述存款解冻的同时又重新冻结”。
但2月23日晚间,晋江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对此事通报称,2013年1月4日,在接到当地人民银行移交的涉嫌非法买卖银行承兑汇票的线索后,晋江市公安局经依法侦查,抓获陈进昌、陈进宾等9人,并依法冻结5个涉案账号。2014年11月25日,在“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案件立案侦查后,警方依法冻结了嫌疑人的银行账号资金4870万元,后依法对其中的非涉案资金279万元予以解除冻结。
晋江市公安局表示,陈进昌、陈进宾等人非法经营案系依法侦查,程序合法。陈进宾博文中提到的“索贿3000万”更是捏造事实、恶意诬陷。
(《新华每日电讯》2.25 邰晓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