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人的认知中,交通事故中的行人往往处于弱势,如果车辆不顾受伤行人死活选择肇事逃逸,则司机将面临严厉的法律惩处。但如果是行人撞翻了车辆,且未报警即离开现场,是否也算肇事逃逸呢?
近日,在广西就发生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事发当天早上9点10分左右,在梧州市一路段,一名女性行人在快速横穿马路时,撞上一辆正在行驶的摩托车。摩托车驾驶人直接向前飞出了三到五米,晕倒在地,还有一大摊血迹。摔倒的女行人起身拍拍身上的尘土,若无其事,头也不回地走上公交车,完全没有顾及摔伤的摩托车驾驶员。
根据路面监控视频等分析,此次事故中女行人违反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随意横穿公路造成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她应当负事故责任,并承担对摩托车驾驶员人身财产损失的民事赔偿。
律师表示,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不能从谁撞谁的表面现象判断,主要是根据路权原则、安全原则来分析判断。不管是行人、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必须要保护现场、报案、抢救伤者,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是要从重处罚的。如果构成犯罪,一般情况下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量刑,如果逃逸,则在三年以上量刑。
(《法制晚报》2.2 梅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