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之际士大夫的父子相处
赵园在2014年第12期《学术研究》上说,古代中国被公认的模范家庭,有可能气象森严以至肃杀。关于父之于子,似乎缺乏明确的规范,士大夫的伦理实践,通常也在严、慈之间。古代中国的知识人,严于等差、伦序,却又不无变通,不乏欣赏融和之境的能力——是伦理的,又是审美的。所谓“一门师友”,家门之内“自相师友”,就有可能隐含了此种意境。这种家庭关系与严于父子、夫妇分际以至“肃若朝典”的那种,可能都不普遍。庸常的应当是虽不极端却仍然暗合了伦理规范、至少不远于规矩的那种情况。纵然有诸种现成且公认的规范,生活世界中的人子之于其父母,仍有伦理实践的个人性、丰富性。
我们为什么需要民法典
魏振瀛在1月12日《人民日报》上说,建议加快制定民法典,这是实现民法科学化的需要。民法是调整社会生活关系和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涉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权益。制定民法典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需要。民法典全面、准确、系统确认和保护民事权利,为正确行使行政权力和处理民事权利关系奠定法律基础,进而提高全社会的权利观念和法治观念。制定民法典是富民强国的需要。民法典通过合理的架构为民事活动提供基本准则,为交易活动确立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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