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制意识
克制是自然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必然选择。我们的先民早就有这方面的智慧。克制意识在一些历史故事里也有折射,商汤网开三面、里革断罟都是这方面的经典。而不可涸泽而渔、不可焚林而猎等古训,也反映了先民的克制意识。
进入近现代以来,科学技术革命迭现,生产力快速提高,人类对环境的影响力爆炸式增长,而环境生态问题很快以前所未有的烈度和频度爆发出来。比如,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的矿田在地下需要经过上百万年才能形成,如今人类凭借先进的采掘技术,可以在很短时间内将其开发一空并消费干净。中国目前的经济具有突出的能源密集型特征,化石能源的消耗量惊人,并已经造成严重的生态问题。在此阶段,节用有特别重大的现实意义。
乐于妥协
妥协是克制精神在人际关系中的投射,也是宽容的人生智慧在环境政治中的反映。可是,由于利益的分化,人们在面对同一环境公害时,态度可能不同。
生态政治博弈不应该是比谁拳头硬的“武斗”。针对公害制造者,环保的支持者即使占尽道德高地,并占据力量优势,也不能用简单粗暴的手段压制前者,损害他们的利益,因为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相反,双方如果都从对方利益诉求的充分理解和尊重出发,乐于妥协,积极协商,便可找到使双方利益都尽可能最大化的长久之计。
政府引导
人人在消耗资源时都保持克制,人人都乐于妥协,这当然都非常利于生态文明建设。但是,在公民社会还不发达的时候,政府尤其应承担责任。
政府引导的一种方式可以是经济刺激,即利用人们趋利避害的本能,使人们自觉避免做有害于生态环境的事情。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目的在于使用经济刺激的手段,引导人们节约。
也可以是观念引导,促成和维护有利于克制和妥协的社会规范和禁忌也是一种引导方式。观念引导的见效一般较慢,可是一旦某项准则成为规范,效果就会比较稳固。
在建设生态文明的漫漫征程中,政府应尽可能少地动用强制手段。
(《中国青年报》12.8 王海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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