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19日,广东佛山的阿月与丈夫阿风步入婚姻殿堂。2011年6月,阿月发现丈夫与一女网友有不正当关系。为挽救婚姻和家庭,夫妻签署了一份承诺书。阿风承诺,当着妻子的面致电第三者分手,否则两人离婚并一次性支付阿月20万元作为补偿。
然而,好景不长,同年9月,阿风重蹈覆辙继续保持与第三者的不正当关系。被阿月发现后,阿风向其出具第二份承诺书,承诺:不能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婚外恋、外遇、和妻子以外女人乱搞男女暧昧关系,如被妻子发现有任何举止不当和掌握事实的证据,愿意主动给付现金30万元作为妻子对家庭的付出和精神损失的补偿。
2012年12月,儿子小孟的降临并没能改善夫妻的感情。今年7月前后,阿月无意中打开QQ,发现了丈夫与第三者的大量聊天记录以及不堪入目的性爱视频。阿月愤怒起诉离婚,要求丈夫阿风按照第二份承诺书,赔偿其损失30万元。
日前,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承诺书符合婚姻法的原则和精神,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判处丈夫赔偿妻子损失8万元。
禅城区法院审判长梁菡说,《婚姻法》第四条关于“夫妻之间有相互忠实的义务”的规定,可以被认为夫妻间互有忠实的义务和权利最直接的法律根源。这种忠实包括了夫妻一方所享有的对配偶的性的专属权利。这种配偶权是基于夫妻身份而产生的人身权益,而忠实义务是其核心,它默认了配偶在性生活上享有排他的专属权。
(文中当事人姓名系化名)
(《人民法院报》10.18 林劲标 邱小华 黄志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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