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5至1430年,郑和率数万人和数百艘船只组成的庞大舰队,曾到达过爪哇、苏门答腊、苏禄等三十多个国家,最远到红海、麦加以及非洲东海岸索马里等地方。舰队先于欧洲人“地理大发现”,比哥伦布发现美洲早87年,比迪亚士发现好望角早83年。
郑和舰队在与沿途各国各民族打交道的过程中,始终坚持和平、和睦、自律、平等的原则,不以大欺小,不恃强凌弱。这就与殖民扩张中海盗般的葡萄牙人唯利是图、烧杀抢掠的行径明显不同,与西班牙人在美洲大开杀戒,腰斩了阿兹台克和印加文明的行径更有天壤之别。但今人对郑和下西洋并非没有批评,如只重视政治影响,不谋求商业利益,即没能义利兼顾,较之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之一本万利,实在太不合算。
实际上,当时欧洲很穷,原因很大程度在于欧洲气候寒冷,农业生产率低下,单位土地面积所能养活的人口只有中国、日本的几分之一,再加上长子继承制使其他儿子处于无业或失业状态,对外侵略、殖民遂成为必然选择。碰巧的是,离欧洲不远处,刚好有人烟稀少的巨大美洲等着被“发现”。于是,哥伦布远航便被视为一桩一本万利的买卖。
相比之下,中国因单位土地面积农业产出率比欧洲高得多,而没有欧洲那种巨大的人口压力。除此之外,当时还有广阔的国土有待开发,如云南、贵州、内蒙古、东北等。这意味着从深层原因看,中国人根本不可能有“发现”新大陆的动机。郑和不是唯利是图的商人,要他下西洋而一本万利,实在有点强人所难。
作为一种持续多年的巨大的国家行为,郑和下西洋动机如何,仍值得研究,但可以肯定的是,中国人的远航除了给沿途带来贸易与和平和睦,也昭示着深厚的自信和力量。
(《深圳特区报》10.14 阮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