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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4年10月21日 星期二

    切莫急于批评政府“聘用”子女养老

    《 文摘报 》( 2014年10月21日   06 版)

        10月12日,南京市有关部门透露,南京将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方式,其中,“家属照料型”模式让人感觉很新鲜,子女、儿媳在家照顾卧床不起的父母公婆,政府可以给其发月工资。

        政府这一想法刚刚提出的时候,引发了社会各界比较大的争议。一方面,很多人觉得子女照顾父母,对父母尽孝这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为什么要政府买单?另一方面,也有些人觉得政府这是花钱养懒汉,担心有些人以照顾父母为名不出去上班工作,安心拿政府的那份“孝心工资”。

        更有批评者指出,子女赡养父母,既是家庭责任,也是法律义务。实行子女养老“货币化”,无疑是在宣扬家庭不以亲情为基础,而纯粹靠金钱维系;父母与子女之间,也将由家庭成员关系变成雇佣关系;在家庭成员中,无论是父母与子女,还是家属之间,实行养老“货币化”,折射出了亲情“功利化”。

        然而,随着老龄化社会的来临,社会和家庭的养老压力越来越大。相比较而言,居家养老一改过去养老工作由行政部门或民营机构建设管理,与社区或者村级无关的状态,而且管理面、服务面、覆盖面将进一步大幅扩大。居家养老还是一种投资最少、见效最快、老人最方便、儿女最放心的养老新理念,基本上能够覆盖城乡所有老人。但美中不足的是,对于常年卧床不起,或者行动不便的老人,居家养老模式不能随时保证有护理人员陪护。而南京将推行的子女在家带薪陪护照顾生活困难老人这一举措,正是政府有效破解护理员稀缺难题、缓解社会养老压力的实际担当。

        当然,由政府拿钱,直接“聘用”子女照顾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真正要将这件好事办好,还需要诸多政策支持。

        (《法治周末》10.16 禄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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