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我国将试点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这意味着税收优惠将全面覆盖我国的养老保险三大支柱。在老龄化高峰即将到来之际,用税收杠杆撬动养老金的“大池子”,也将助推“老有所养”。
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有三大支柱,第一支柱是政府“兜底”的基础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第三支柱是个人商业保险。
从我国养老体系看,由于起步晚、体制尚未理顺等原因,“第一支柱”在应对老龄化高峰到来之际显得力不从心,补齐第二支柱与第三支柱短板,才能迎接银发浪潮的到来,助推“老有所养”,这已形成共识。
“减税养老”,也就是对缴纳养老保险实行税收优惠。今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对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实施个税递延优惠,也就是说,个人缴纳企业年金涉及的个税,可以延迟到退休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降低其当期税务负担;而对于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明年内,也将启动个税递延试点。
税收优惠是完善一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关键环节,财政部财科所所长刘尚希表示,税收递延在政策制定上应避免出现“逆向调节”,造成高收入群体通过购买高额商业养老保险来避税,还应坚持“富人多缴税”。
(《辽沈晚报》9.26 何雨欣 侯雪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