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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4年10月09日 星期四

    中国贪官外逃路线图

    席志刚 《 文摘报 》( 2014年10月09日   01 版)

      被举报授意亲戚参与招标牟利千万元的洛阳市副市长郭宜品,自8月5日起失联,究竟是被纪检部门控制还是已经外逃,或者依然在境内藏匿?如果他已经外逃,会逃往哪里?在轰轰烈烈的反腐行动中,贪官外逃逐渐成为一个热议话题。

      通过对近年来贪官外逃的案例分析,基本可以总结出转移资产、家属先行、准备护照、猛捞一笔、辞职/不辞而别、藏匿寓所、获得身份这一外逃路径,俗称外逃七步法。

      央行的一份报告披露,中国腐败分子通常利用现金走私、经常项目下的交易、对外投资以及信用卡工具、借道离岸金融中心,海外直接收受、借道境外特定关系人等途径向境外转移资产。

      近年破获的贪腐大案显示,通过在海外的特定关系人转移资金成为贪官转移资金的新趋势。所谓“特定关系人”,两高的司法解释是“与国家工作人员有近亲属、情妇(夫)以及其他共同利益关系的人”。多数腐败分子在出逃前,会先将其家属或情人移居境外,并购置如不动产、汽车等海外资产。在转移资产的同时,贪官往往令其家属,尤其是子女先期前往当地留学或求职,或在当地为其家属开立公司。

      要想顺利出境外逃,护照必不可少。外逃贪官大多会用假身份证办一个护照,这些并不在审批、报备之列,单位根本监控不到。目前,美国、加拿大与中国没有引渡协议,又是发达国家,成为贪官外逃天堂。

      (《中国新闻周刊》2014年第36期 席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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