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在清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经济学研究所攻读在职博士研究生时,曾以《中国农村市场化研究》为题写过一篇博士论文。
习近平在论文中说:“取消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从人们出生之日起就分成非农业人口和农业人口两种不同身份的户籍制度,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政府应理智而又勇敢地面对这一现实,大胆进行户籍制度改革,坚决剔除粘附在户籍关系上的种种社会经济差别,彻底消除由户籍制度造成的城乡劳动力市场的分割。”
他认为,改革要慎重、稳妥,分阶段积极推进,可先让那些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要求,诸如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居住时间达到一定年限的进城经商和务工的农民,获得合法的居住身份。
论文提出了户籍改革“路线图”:可在一些小城镇实行不再有城乡限制的新的户籍管理制度,取得局部突破后,再分为中等城市、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等不同层次循序推开。
(《新京报》7.31 关庆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