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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4年06月26日 星期四

    说法

    公民信用管理背后的政府权力越位

    《 文摘报 》( 2014年06月26日   03 版)

        江苏睢宁县居民张某这些天比较郁闷,他查到自己今年有2次闯红灯记录,“罚钱是小事,关键是要被扣信用分了。”睢宁县2010年起全面启用大众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大到违法乱纪,小到拖欠信用卡水电费,都会在这个系统中显示出来。114万市民每年根据分数被划为A、B、C、D四个信用等级,最高的A级可以享受一些优待,D级则会处处受限。

        像张某这样因闯红灯被扣信用分,由此可能在个人贷款、入学就业、资格审查、申请社会救助等方面受到限制,在睢宁县几乎成为人所共知的“罚则”。按照当地政府的说法,推行全覆盖式的大众信用管理制度,就是要让良好信用行为人受到优待,让不良信用行为人受到制约,形成“一处守信,处处受益;一处失信,处处制约”的社会共识,以此提高公民文明素质,促进社会风气好转。

        个人信用信息反映了公民的信用状况,可以用来对公民信用作出全面的判断,其中的不良信用记录可作为法定范围对公民权利进行限制的依据,但这必须限于现有的法定范围,超出法定范围限制公民的权利,就是对公民信用信息的误用滥用,有权力越位或行政违法之嫌。

        (《北京青年报》6.21 潘洪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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