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以来,我国建设用地指标相对越来越多地向中西部省份配置。借用行政手段的初衷是为了给内地省份更多的发展机会,而实际的结果却是造成了资源配置的扭曲。考虑到内地的物流成本更高,制度环境更缺乏竞争,很多企业宁愿向周边其他东南亚国家进行转移。而向内地转移的很多产业,往往是受到了“零地价”的吸引。
从本质上来说,城镇化应该是经济发展的结果,是工业化进程提升了城市的就业创造能力,从而带动了人的城镇化。但是,建设用地指标的配置却并没有适应就业的创造和人的流动方向。结果,那些创造就业能力并不强的地方,却反而获得了相对更多的建设用地指标。“零地价”的出现并不意味着这样的地方有发展工业的优势。
对于中国出现的人、地两个城镇化进程的脱节,并不是全国性的。在东部,虽然土地的城镇化速度也快于人的城镇化速度,但两者的差距并不大。而在中西部,人、地两个城镇化进程的脱节现象严重得多,特别是在西部省份,城市土地面积扩张的速度几乎是非农业人口增长速度的三倍。
土地作为一种稀缺资源,应该以市场作为配置土地资源的决定性力量。
首先,通过行政力量配置的建设用地指标应该与人的城镇化配合起来,市场力量将引导土地资源得到更为集约而有效的配置。
其次,对于新增的建设用地指标和原有的建设用地指标存量,应该允许不同地区之间进行市场化交易。
最后,土地资源作为一种稀缺资源,它的利用也应该遵守比较优势原则。粮食安全应该成为国家的整体目标,而不是地区的目标。
(《中国社会科学报》5.30 陆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