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恐怖主义越来越成为国际化的暴力犯罪活动,从恐怖组织人员的构成、资金的流动到舆论宣传、袭击目标,都呈现出国际化态势,因而反恐不是关起国门能解决的,必须进行密切有效的国际合作。这就要求,对恐怖主义的定义、反恐措施必须有法可依。目前,英国、美国等国家都有较为完备的反恐法,成为这些国家反恐的重要武器。
近年来,发生在我国的恐怖袭击事件,几乎总会听到来自一些国家的“杂音”,一些标榜自由、民主、人权的政府,面对发生在我国的严重暴力恐怖事件,面对无辜平民惨遭杀戮的事实,总是习惯性地得出“中国政府制造了暴力流血事件”“民族压迫”等颠倒黑白的结论,这一方面充分证明这些政府的虚伪,另一方面也告诉我们要尽快建立我们自己的反恐法律体系,为打击恐怖主义的利剑配上法律的剑鞘。反恐法律体系的建立,既要有实践的要求,还要有学术的支撑,因为反恐必将涉及民族、宗教、人权、社会政策管理等复杂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在学理上厘清,制定出的法律就很难站住脚。
目前,我国对反恐的学术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不足以支撑法律的构建。我国应加大对反恐理论研究人才培养,加强反恐学术研究,进入国际反恐主流学术语境,在此基础上尽快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反恐法,为反恐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
(《中国社会科学报》6.1 张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