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生不息,是中国哲学历久弥新的主题。《老子》中的生生哲学,具有一以贯之的特点,体现在道论、德论、圣人观、养生论、治国论等各个层面。
《老子》的最高范畴是“道”。“道”具有创始和生成天地万物的作用。“道”的根本作用是创生性。通过“道生一”,“道”自无入有,表现为生成万物的动态过程,即一、二、三,乃从三至万的不断丰富壮大。道的创生性是一种以无为本的“不生之生”。
《老子》其次重要范畴是“德”,通过道、德、形、势四个词,对道由隐藏到显现的生成功能进行了分析。“德”就是“得”,表示万物各得其道以生。通过“德”,“道”与万物建立起了具体的生命关联。
《老子》特别重视“人”。在《老子》的世界中,道、天、地、人浑然一体,人是四大之一。人类可以尊道贵德,认识和运用道德法则。特别是圣人,以个体生命实践着道德,赞天地之化育。天地万物的自然运行,离不开积极主动的人文精神。
从修身看,贵德是养生的关键。通过修德,“道”向下落实到了人间,开创了人文世界。善摄生者守柔不争。
从治国看,修身是本,治国是末,其间是一个扩展道德法则应用范围的过程。人们通过“修”的活动,可以将道德领域不断扩充,推广到身、家、乡、国、天下,使得人类社会生活充满生生之德。
《老子》还特别重视“自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作为最高法则的“自然”,绝非仅指自然界,而是指包括天地万物的一种符合生命本性理想状态,同时也是人类一种极高的生存智慧。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和”的本质是天地人以道相通,人文与自然相与俱化,人类与环境构成一个多元共生的命运共同体。“和”与现代生态文明观念息息相通,如今仍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中国社会科学报》4.14 张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