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社会治理,首先是如何判断现状。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是管理思路的改变。“管理、监督、培育、发展”,这八个字的顺序一直在变,从以管理为主体,到以培育为主体,不变的是主体责任。
其次,中国对现代国家治理的提出是从接触现代国家的成就开始的,所以一开始我们采取拿来主义,但是之后发现仅仅拿来并不够,我们发现这些东西运行的背后是有良好的制度作支撑的,所以我们又开始制度学习。
差不多近一个半世纪,基本上是制度变革的过程,但其实只是在不断重复一些事情,这不仅仅是由于存在既得利益的阻力。新制度往往是在旧制度中生长,会沿着旧制度的方向前进,会保留旧制度的特点,所以真正的制度革新,不可能靠一次性的革命就能实现,而需要背后理念的更新。现代中国面向未来的治理转型的最大困难就是理念转型,也就是搞清楚建设现代国家的道德基础是什么。现代国家之所以能实现这些成绩,背后的理念基础就是个体正当性被确立,在西方,这种个体正当性的确立发生于17世纪之后。个体正当性被确立之后,社会的创造力就会大增。个人可以自由交换,市场经济就能发展;个人可以自我治理,就打破了从属性的被治理;个人认同打破了过去小团体的认同。如此一来,现代社会国家才具有扩展性,正是基于个体认同才能打破各种边际。在当前中国,有着所谓的部门利益、地方利益,根源上都在于我们尚没有完全建立起基于个人的国家认同,而是在团体认同的基础上建立国家。这些因素正成为阻碍现代国家治理的理念因素。
至于如何改革,要走什么道路的问题,我认为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取决于国家治理结构的现代化,如果没有现代化的治理结构,治理能力必然难以符合我们的愿望。
(《社会科学报》4.10 贾西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