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交通运输局虎门分局原局长黄平或许没想到,自己丢官被判刑,还引出24人职务犯罪案。3月25日,广东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13年十大反贪典型案例,黄平犯四罪被判刑案入选。
2010年3月至2011年4月,时任虎门交通分局局长的黄平利用上下级权属关系长期威逼某女下属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后强奸一事因女下属怀孕而爆发。
广东省检察院3月25日披露,黄平案引发出来的是一个系列职务犯罪案,共24人涉案。据查明,黄平在担任东莞市交通运输局常平分局、虎门分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个人贪污和伙同韩桂平、陈伟华、邓雪峰等人共同贪污176.6万元;此外黄平还利用职务之便受贿215万元,私分虎门交通分局国有资产41.2万元。
2013年,东莞市第一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强奸罪对黄平判刑18年,以贪污罪分别判处韩桂平、陈伟华、邓雪峰有期徒刑7年、5年6个月、4年9个月。
(《羊城晚报》3.26 董柳 韦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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