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不能像肉那样可以用火烤熟,只能水火交攻。其他古文化的陶器多用于盛水,而中国的陶器,万年前就带有烟炱。《太平御览》引《周书》说,先民以煮粥、蒸饭为食,发明了鬲、甑。甑是超前的蒸汽利用装置,而西方至今没有蒸法。
起初,用臼捣去硬壳的粟米还带着一层糠,蒸干饭粗涩难咽,于是人们又发明了羹作润滑剂。羹的功用更在于用“味”刺激唾液分泌。
“味”以羹为最早的载体。“羹”本是煮肉,肉料匮乏就用野菜填充。为追求味的浓度,羹逐渐改为无汤的“菜”。考古学家张光直断言,饭菜分野是中餐最本质的特点。珍贵的肉从主料变成烹饪蔬菜的调料,后来“菜”反客为主,从“草之可食者”(《说文》)变为肉肴的代称,这表明吃饭“就”菜习惯的强固。
饭菜之分导致食跟味的“异化”:味本来是食的属性,却从食中独立出来,甚至代替了食,例如《史记·货殖列传》:“弋射渔猎,……为得味也。”中国人最早经历了味的启蒙,“鸡肋”典故的惊人演变就是证明:《三国志·武帝纪裴注》原话是“弃之如可惜,食之无所得”,鸡肋不舍得扔掉就因为其有味,后来竟变成“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代称,说明后来的人们渐渐忽视了鸡肋的“味道”。
美食家袁枚在《随园食单·饭粥单》中说淡饭是“百味之本”他往富家赴宴,“诸菜尚可”,只因饭粥不行,“勉强咽下,归而大病”。饭的清淡能凸显菜肴的美味,就像白地反衬彩画。中国人从远古就懂得这个原理,《礼记·礼器》断言“甘受和,白受彩”,唐孔颖达解释“受和”“受采”的本意为:“甘为众味之本,不偏主一味,故得受五味之和。白是五色之本,不偏主一色,故得受五色之采。以其质素,故能包受众味及众采也。”擅长油画的西方人只懂下句,没想过上句。饭菜交替入口,菜的馀味随时被清除,赏味器官保持敏锐。
中国人饮酒也要“就”下酒菜,如孔乙己的茴香豆。黄酒白酒都是“五粮液”,功用与饭相当。周作人说中国人不惯喝洋酒,洋酒多是果酒,果近于菜,缺少反衬菜肴的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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