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的苗苗与晓龙均为80后,双方自由恋爱结婚,感情很好。2012年11月,苗苗生了儿子后,两人常因家庭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今年8月,法院判决准许其二人离婚。
在起诉离婚前后,苗苗为使晓龙受到谴责、发泄对晓龙的不满,先后以网名在天涯社区、西祠胡同、彭城社区网站发帖,发帖内容中包含晓龙的QQ号、工作单位、职务,部分家人的姓名和工作单位等信息,并使用“丧尽天良”“不是人”“恶霸”等对晓龙及其家人谩骂、辱没、人格贬损的词语,发帖内容引起12000余人点击、被多次转载并1000多人跟帖、回复评论。
晓龙认为,苗苗的行为严重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今年8月,晓龙向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苗苗删除发帖内容,赔偿自己精神损失抚慰金1万元。
近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苗苗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将相关网站发布的涉及原告晓龙的帖子内容予以删除,并在所发内容的相关网站对应板块书面向原告赔礼道歉(道歉内容需经法院核准),同时向原告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法制日报》12.3马超 林佳锟 周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