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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11月28日 星期四

    卖淫女为何成凶杀案“高危人群”

    《 文摘报 》( 2013年11月28日   03 版)

        10月13日,上海市闵行区七宝镇发生一起凶杀案,一女子死在床上。闵行公安分局侦查发现陈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后据陈某交代,他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后,因嫖资发生纠纷,采取掐、勒脖子等手段至被害人死亡。根据尸体解剖,被害人系机械性窒息死亡。日前,闵行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陈某。

        近年来,每年都会发生数起因卖淫嫖娼引发的凶杀案。虽然从数量上看,这些案件占所有凶杀案的比例不高,但2008年至今,闵行区检察院已办理了十多起因卖淫嫖娼引发的命案。检察官发现,卖淫女被害案件大致可分三类:

        一是嫖资纠纷引发的凶案。此类案件占卖淫女被害案的大多数。究其原因,最直接的因素就是卖淫女的职业特点。一方面,她们通常浓装艳抹、衣着暴露、招摇过市,容易引起犯罪分子的觊觎;另一方面,她们接触的嫖客大多是青壮年,其中很多人文化程度较低,没有固定工作,这导致他们做事易冲动,常常采用简单粗暴的方式解决问题。

        二是为抢劫杀害卖淫女。一些嫖客认为卖淫女挣钱快,而且她们不敢报警,这也是卖淫女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目标的重要原因。

        三是“特殊服务”导致死亡。一些卖淫女为赚钱,以提供性虐待服务招揽嫖客,嫖客失手致卖淫女死亡的案件也偶有发生。

        (《新民晚报》11.22 文韬 鲁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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