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北京一个大户人家的丫鬟被主人赶了出来,没地方住,在一条很偏僻的小胡同里找了一处小院子,租了一所厢房。
房东是个生意人,发过几笔小财,后来坐吃山空。房东的老婆从前是个妓女,后来从了良,没有什么固定收入,家里经济紧张的时候,她会隔山岔五去茶馆里卖唱,挣点儿补贴回来。
在那时候的北京城里,这一对房东夫妇过的日子还算中平,毕竟他们名下还有房产。但这对房东夫妇居然很羡慕他们的房客,因为那个大户人家的丫鬟无论衣着打扮还是日常用度,都比房东夫妇强得多。每当看到房东的老婆买不起好衣服的时候,那个丫鬟还会塞给人家几块大洋或者一沓钞票。
房客比房东还阔气,这在今天是难以想象的,民国却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鲁迅在北京西城砖塔胡同61号租过房,当时他在教育部当官,月薪已经涨到三百块大洋,远远超过绝大多数北京市民的收入水平,是他房东月收入的好几倍。所以他虽然是房客,却雇着女佣,出门人家叫他“先生”,回家有人喊他“老爷”。
鲁迅租了三间正房和两间东屋,正房归他和他的母亲以及原配夫人朱安居住,一间东屋归他的女佣人住,还有一间东屋成了他的厨房。而房东一家老小却屈居于采光不好,昏暗潮湿的西厢房。
女作家冰心在北京租房的时间最长,从1913年她父亲谢葆璋带着一家老小进京定居开始,光在东城铁狮子胡同剪子巷就租了16年。谢葆璋租的是两进四合院,一进院子让家人住,另一进院子让保姆和厨师住。
房东姓齐,是汉军旗人,大清国覆灭了,他守着祖上留下的两进大院子,靠房租度日。为了多收些房租,房东把最大最宽敞的房子让给房客,自己带着家小在角落里蜗居。
那时候冰心的爸爸是海军部的司长,后来又升任海军部副部长。堂堂副部长携家带口当房客,搁到今天会成为天大的新闻。可是在民国却不会。第一,民国时代很多高官都在租房;第二,在民国租房不是什么丢人事儿,很多房客比房东更阔气,更有地位,更受社会尊重。
(《国家人文历史》2013年第20期 李开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