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开始,“以房养老”试点工作将启动,具体措施有望于明年一季度出台。13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要求,各地新建城区和居民区,养老服务设施要按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建设,老旧小区也要在限期内达标。对于养老机构利用率低等尴尬问题,今后,公办养老机构将逐步转为企业或民营,改制试点方案年内出台。
《意见》提出,将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试点成功的话,对于解决老年人的养老资金问题、盘活已有房屋资源、扩大保险公司业务都有积极意义。关于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等问题,将由保监会牵头,会同民政部等部门,预计将在明年一季度出台试点的具体措施。
目前,很多老人由于缺乏资金,无法入住养老机构或购买其他养老服务。而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资金提供方式。老年人将房屋抵押给金融机构,从金融机构领取养老费用。它是金融养老、以房养老的方式之一,在国外较为普遍,但在国内刚刚起步。
“以房养老”兴起于上世纪80年代,多年来在各地都有实行,但始终没能推广,涉及到很多问题,最大的问题就是房地产市场的变数不可控,很多老人仍难以接受把房子抵押而不是留给儿孙。
对此,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表示,以房养老有很多种形式,抵押房屋只是其中一种。北京的试点重点将会以推进“租房置换”进行。老人把房屋出租获取租金,用这些钱住养老院或是获得别的养老服务等,但房子还是老人的。
(《京华时报》9.14 陈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