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强调“制度思维”,制度才能使任何人不能例外、没有特权、失去“空间”。
制度不能变为“稻草人”“纸老虎”。制度要严,首先是讲标准要严格、规矩要具体。规则不能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叫做高标准;制度要少一点“原则上”“基本上”“一般不允许”之类的“宽紧带”,叫做严要求;规章不能只讲“要怎么样”,而没有违反了怎么办的“不可追究性”,落脚到可监督、可检查、可追责、可处罚,叫做切忌一纸空文、纸上谈兵。
制度之严,还在于执行要严,制度面前没有特权、没有例外,不搞“下不为例”,也不能“法不责众”。只有这样,才能打消一些干部仍然存在的侥幸心理、观望态度。总之,只有执行严格,才能正风肃纪、形成威慑。
制度执行力强还是弱,根本在于监督和问责是否坚决有力,又取决于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有没有担当、有没有党性。我们讲要勇于担当,重要的一条,就是领导干部在执行制度问题上要敢担肩胛、敢于拍板,敢于与不正之风的人与事“反目成仇”。
严格的规章制度从哪里来?核心是要把走群众路线贯穿于建章立制的全过程。“四风”的表现,群众看得最清楚,“四风”的成因,群众晓得最明白,而反对“四风”如何才有效、才有针对性、才合情合理,群众想得最周到。因此建章立制,一不能“闭门造车”,应当到群众中去,听群众意见,和群众一起想办法、定规矩,才能保证“制度正确”,这叫做“从群众中来”。二不能“自娱自乐”,制度的设计、章法的规定,还是要“到群众中去”,看看群众认可不认可、点头不点头。
(《解放日报》8.12 凌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