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东城检察院调研显示,女性职务犯罪案件近年呈现明显的上升趋势,其中30岁以上的中青年女性职务犯罪约占总数的七成左右。检察官分析认为,这些中青年女性职务犯罪大多是共同犯罪,利用社会关系谋利特征明显,有半数以上利用了与某些男性公职人员的不正当关系。这些涉案女性大多不是公职人员,因帮贪官共同犯罪被查处。
在原北京地税局长王纪平贪污、受贿案中,1969年出生的女商人赵耘因与王纪平共同贪污、受贿而被判刑13年。赵耘原来只是一家餐厅经理,通过饭局结识了王纪平,后发展成为情人关系。赵耘后来成立了多家公司,依傍着税务局的关系,专门代理税务局的软件和税控机销售。她利用王纪平的局长职权进行贪污、受贿,同时为了拉拢关系,自己也花钱铺路,向税务局的其他领导行贿,涉案金额高达1000余万元。
在另一起共同犯罪案件中,30多岁的梁某某结识了比她大10余岁的某局级领导闻某。当时闻某正在闹离婚,后与梁某某同居并育有一女。梁某某对“老公”言听计从,帮助其收取贿赂,以自己的名义收下了张某赠与的一套房,涉嫌与闻某共同构成受贿犯罪而被立案侦查。
(《北京晚报》8.10 王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