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是基于一种理性的价值意识,是基于对价值、价值关系的一种科学理解而形成的一种理性价值意识。尊重本身就是讲价值的。尊重是一种态度,这种态度不是一种科学知识,它是基于我们对价值现象普遍特征、普遍本性的理解而选择的一种追求。
尊重和尊敬、敬畏是有区别的。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尊敬和敬畏,但是没有尊重。
尊重的本意在人和人之间是一种平等意识,而尊敬是“下”对“上”的一种态度,是以等级为前提形成的。不把每个人都看做是独立的、有尊严的个体,而把每个人都看做是某一个等级上的附属品,那就形不成普遍的尊重。我们讲的尊重是每一个人,他承认自己和别人一样有平等的生活发展的权利和责任,立足于从这一点出发去理解和承认其他人有同样的、平等的生存发展的权利和责任。
敬畏是宗教神秘主义的一种理念,它也不是让人和世界平常亲近,而是让人和神、人和宇宙之间保持畏服。古人讲敬天畏命,畏天命、畏君子、畏大人。现在也有人讲要倡导敬畏意识,认为人要什么恐惧都没有,就得变坏;要想让人们变好不变坏,就得在人们心中埋下点恐惧的种子,让他有所顾忌、有所害怕才行。但是,我们要保护环境,就非得加上“畏”字,让人怕才去保护吗?我们之所以要保护环境,就是因为我们认识到环境和我们是一体的,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尊重就是真正承认人的权利和责任,人们平等地承认人们的权利和责任,并且承担人们的权利和责任。尊重既涉及社会体系,又跟个人的思想修养相关。达到尊重,懂得尊重,这是一种新的境界,需要有新的面貌。(《北京日报》6.17 李德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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