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夏的一个傍晚,打工仔文乐(化名)在北京昆玉河八里庄定慧寺段散步,突然听到河中有人喊救命。顺声望去,他发现一名男青年正在水中挣扎,水已没过对方的头顶,情况十分危急。文乐来不及脱衣服便跳入河中施救,并将男青年救上岸。
被救男青年叫王东(化名),他是在河边钓鱼时不小心掉入河中的,幸好文乐及时相救才得以逃生。见两个孩子都是二十三四岁,年龄相仿,王东父母特别高兴,为报答文乐的救命之恩,便将文乐接到自己家中,承诺将自家三居室中的一间赠给他。
然而,在王东父母去世后,王东和文乐两人因房产的事发生矛盾。后经街道人民调解员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将房子卖掉后,由王东支付给文乐50万元。调解协议经北京海淀法院司法确认后不久,王东将房子卖了400万元,但他没有按照承诺将50万元给文乐,而是带着房款跑到了千里之外的杭州。
今年4月初,文乐向北京海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前不久,当法官发现王东将其400万元房款全部存在杭州一银行后,立即赶到杭州要冻结账户。然而,法官还是晚了一步,王东已于法官抵达前将400万元全部取出。执行法官立即联系王东,称其转移财产的行为已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要求其立即履行确认书确定的义务。近日,在执行法官耐心劝说下,王东给了救命恩人文乐35万元。
(《京华时报》6.20 张淑玲)


上一版


缩小
全文复制
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