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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6月25日 星期二

    范悦事件 内部调查宜让位司法

    《 文摘报 》( 2013年06月25日   03 版)

        近日,一个名叫纪英男的女子,用一篇网帖和数张照片,将一位厅级官员和他所在的单位卷入了汹涌的舆情危机之中。该女子自称与“国家档案局一副司长”同居3年多,对方隐瞒已婚事实,与其相处期间花费数百万,甚至近千万元。

        6月19日,国家档案局公开回应称,该局政策法规研究司原副司长范悦已因作风问题被免职。对网络披露的范悦花巨款包养纪英男的情况正在调查中,如发现范的资金来源涉及违法违纪问题,将依法依纪作出处理。

        和很多实名举报一样,这次举报人也并不是一开始就找到了网络。按照官方回应的说法,2013年4月下旬,纪英男就口头向国家档案局反映了相关情况。按理内部调查那时便应开始。仅就“作风问题”而言,要核实清楚也用不了几天。但在长达两个月的时间里,我们并没有等来国家档案局的“自曝家丑”。我们现在看到的,仍然是网络曝光之后的一个滞后的回应。

        面对腐败问题,公众更期待的其实还是制度化追责。从法理上说,当举报的内容特定,关注者多或关注者少并不会导致举报内容的法律性质发生改变。而在现实中,“影响大小”却实际成为推动反腐工作的一个显性标准。这恰好从一个侧面证实了“信访不如信网”的尴尬现状。网络的力量并不在于别的,就在于“影响”。

        虽然“范悦事件”暂时还只被列为“作风问题”,但这并不表示,此事就到此为止了。作为行政部门,在其职员卷入桃色事件后,启动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程序是通行的选择。只是这些“内部调查”应时刻准备着让位于司法调查。在行政问责、纪律问责和司法问责中,后者才是最关键,也最为公众所关注。如果说范悦与纪英男的感情纠葛,还只停留在“作风”层面的话,纪英男所晒出的涉及范悦的大手笔消费,已然触及刑事司法,急需侦查机关的介入。

        在法律上,行政监察等内部调查并不是司法调查的前置程序。虽然官方称,如调查中发现范的资金来源涉及违法违纪问题,“将依法依纪作出处理”,但反腐部门绝不应坐等案件上门,司法调查本可依照法律规定独立启动。(《京华时报》6.20 王云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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