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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3年05月09日 星期四

    历史剧应传播正确的历史观和价值观

    《 文摘报 》( 2013年05月09日   06 版)

        历史剧在我国荧屏上长盛不衰,足见大众对历史的珍爱,然而历史剧中的历史乃今人眼中的历史,它反映的是我们这个社会的价值取向,对此人们往往不大注意。

        作为文学艺术的历史剧,其价值取向不能离开正气、人道主义等这些人类社会共同的价值观。上世纪50年代,我国历史剧创作就有“抽象继承”一说,即认为应该表现那些古今中外咸认的有益东西,如“仁者爱人”、“清明廉洁”、“富贵不淫”、“威武不屈”等等,这些人间正气,能够穿越时空,价值永恒。而其对立面则谓邪气,如“残暴狡诈”、“贪污腐败”、“出卖良心”、“坑害无辜”,这些无论何时何地都不能说是好东西。价值观也包含道德观,存在着人们公认的高尚与低下、真善美与假恶丑之别,如果一出历史剧的创作者把坏人坏事当好人好事去表演,对假恶丑的东西没有批判地去欣赏,即使戏中演的是古人,也不会被观众所接受,而且还会产生不良的社会影响。

        近年来,社会上一直有批评说宫廷戏拍得多了。问题倒不在于戏的多少,而在于剧作者的价值取向。历史剧是提供给大众的精神产品,必须建立在社会价值共识的基础之上。历史剧的创作者应秉持历史进步的正确立场。亚里士多德曾指出,戏剧正是通过正视人的怜悯与恐惧,达到心灵净化和升华的作用。历史剧凭借其现代传播渠道,今后势必会有更快的发展;而历史剧因“历史”二字所背负的责任,远比一般的影视作品要沉重得多。我们应该充满敬意地对待历史。历史剧编创者应意识到他所表现的历史对当下、对子孙后代的影响。

        (《北京日报》4.22 王也扬 张越 李庆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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