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一位要赶回家的危重病人,湖南茶陵县人民医院一名救护车司机开出了1000元的费用,而路程实际上仅有短短的三公里。因价格没谈拢,病人最终在医院里咽了气。
根据湖南省有关规定,每出一趟急救车,在3公里以内出车费为10元,超过3公里后,每超1公里加收2元。可见,救护车司机开出的可谓不折不扣的“天价”。对此院方回应称,这是因为当时还在正月期间,司机觉得运送快死的病人会很晦气。
扶危济困救死扶伤,本是医院天职;接转病人也是救护车的责任。拿“晦气”当借口,拒载生命垂危的病人,硬起心肠抬升价码,无非想趁火打劫揩一把油。这是对“医德”的违背与亵渎。
是谁给了司机明目张胆违规收费的胆子?根据该医院一位负责人描述,2007年该院实行目标管理,120救护车由司机班实行全权管理。如此看来,司机班突破职业操守底线,完全是由于院方的监管缺位。
人民医院应保证公益属性,这位漫天要价的救护车司机提醒我们,如果某些监管上的“死角”不能得到完全清理,那么医疗行业的公信力依然会面临重重挑战。
(《广州日报》3.14 李康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