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文摘报 2012年10月02日 星期二

    中日经贸战可以有哪些手段

    《 文摘报 》( 2012年10月02日   01 版)

      钓鱼岛争端大幅度升级,已经将中日经贸战推上了决策者和民众选择的前台。但在实施对日经济制裁时,我们需要周全考虑、设计制裁原则、目标、终结、领域、方式,以便实现成本最小化而收益最大化,避免出现事与愿违的结果。

      根据中日两国各自的比较优势,我们主要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一、货物贸易进口。抵制日货进口、特别是有选择地抵制亲极右势力的日本企业产品,能够对日本造成较大杀伤力。但这种抵制主要应当集中于日本消费品,特别是有选择地抵制其控股股东、高管反华亲极右势力的日本企业产品,不宜盲目抵制日本中间投入品和生产设备,除非国内和国际市场上有合适的替代货源,以免误伤我们自身。二、货物贸易出口。在这个方向上我们可做的不多,稀土这种战略资源,是最合适的限制对日出口产品。三、服务贸易。最合适的突破口是减少赴日旅游。四、外商直接投资。抵制期间,中国企业在选择合资伙伴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非日本合作伙伴。但除非中日矛盾极度激化,否则政府不宜直接明令对日资实施额外的市场准入限制。

      (《中国经济周刊》2012年第37期 梅新育)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