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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9月25日 星期二

    官员晒财产的两个范本

    《 文摘报 》( 2012年09月25日   06 版)

      如今,民众不仅满足于官员简单地晒一晒财产,还有更高的要求,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和安徽省庐江县晒官员财产的相关做法,或可给人们提供新思路。

      首先,官员晒财产成了一种制度要求。从明年起,凡拟新提拔为副科级以上干部须晒财产,已被写入《顺德区构建小政府大社会综合改革规划纲要(2012-2015年)》,不是某个领导的突发奇想,一时的心血来潮,也不是相关部门跟风赶时髦,而是制度的刚性要求。如果相关纲要被顺德区人大通过,就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只要你想升为副科级以上干部就必须晒财产,不能讨价还价。官员晒财产被纳入制度化轨道的积极意义,无需赘言。

      其次,晒财产的官员级别逐渐在提高。庐江县去年开始试水干部任前财产公示制度,当时要求副科级干部晒财产,如今任前公示财产的范围扩大至正科级干部。路要一步步走,步子要敢于迈下去,从副科级到科级,从副处到正处乃至更高级别的官员晒财产;从干部任前晒财产,到现任的干部也要晒财产,逐步推行,有条不紊地推广开来,方能契合民众所期。

      最后,对晒财产弄虚作假的官员应予以问责。只要让弄虚作假者付出代价,相关官员才不敢造假、瞒报。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权力应该在阳光下运行。期待官员晒财产的地方越来越多,经验越来越充分,为全面铺开提供有益的范本。

      (《中华工商时报》9.17 秦淮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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