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改革开放之前,由于计划经济和城乡二元体制的束缚,在缺少城市户籍的条件下,农民根本无法在城市中获得生活资料和实现就业,大量农村人口被束缚在土地上。在这一时期,农村社会是高度平等的,但这种平等是建立在普遍贫困基础之上的平等。
在这个意义上,一旦放开农村的这种管制体制,任由农民脱离农业生产,而根据自己的能力选择在农业之外就业,那种依靠权力维持的刚性平等必然要被打破。从农村实际来看,随着外出务工成为可能,农村社会中具有年龄优势、个人能力强,并掌握一定技能的农民最早出去,成为城市中的淘金者。农村贫富分化开始出现。
在经济意义上,农村社会已经形成收入和生活水平差距很大的不同群体、阶层,农村社会的分化正愈演愈烈。在获得货币收入的巨大压力下,拜金主义的价值观不断渗透到农村地区,消解着原有的村社生活形态和价值基础。在农村内部,财富占有不均改变的不仅是传统的村庄社会结构,原有的道德和价值基础都面临着崩塌的可能。
在当下,贫富分化影响的不仅是经济发展本身的效率,更对社会的结构稳定和价值世界产生了强烈的冲击。当利益和金钱成为主导农村的价值原则时,农村社会整合的难度加大,其作为整个中国现代化“稳定器”和“蓄水池”的作用也将不复存在。在社会的主导舆论方面,对财富创造者的鼓吹、对经济发展的强烈呼唤,应让位于对社会真善美的关注,以培育宝贵的现代社会精神和正当的财富伦理。
(《东方早报》9.14 郭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