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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9月04日 星期二

    危急时刻立口头遗嘱应注意什么

    《 文摘报 》( 2012年09月04日   03 版)

      我朋友因重伤入院,几度昏迷,危急时刻他想立个口头遗嘱,但不知应注意哪些环节?

      【律师解答】:

      根据《继承法》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等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立口头遗嘱应注意以下环节:(1)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2)见证人是完全行为能力人。(3)见证人非继承人、受遗赠人。(4)见证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没有利害关系。(5)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6)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晚晴报》8.27 侯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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