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下午,广西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民警走进“两抢一盗”高发地段朝阳商圈的大街小巷,开展“大家拍小偷,携手保平安”活动。市民发现违法犯罪分子正在实施违法犯罪时,可利用手机、DV等拍摄工具秘密抓拍其违法行为,通过彩信、微博、短信等方式发送到兴宁公安分局专用手机上,为警方精确打击违法犯罪提供线索和固定证据。如经警方确定被举报的嫌疑人是违法犯罪分子,市民即可获得警方提供的20元手机话费奖励。此外,警方每月还将评选出5名“街拍达人”,给予一定奖励。
警方还对街拍举报进行了明确规定。如:参加街拍活动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参加街拍活动不得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和个人隐私,违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公安机关依法保护街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和个人信息。
不少南宁市民对此项活动感兴趣,跃跃欲试。
南宁兴宁警方的这一举措,从性质上讲是在鼓励市民通过影像的方式举报小偷小摸违法犯罪行为,而不属于警方转移治安责任,将市民置于直接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危险之中。因为它没有鼓励市民当场出手抓现行,无论从鼓励方式还是奖励力度上,都不存在法律障碍,是合理合法的。
不过,也应当意识到,让市民街拍小偷,也是一项有风险的活动。比如,当市民的拍摄行为被小偷发现后,或会受到攻击和报复,有时面临的可能是生命危险。市民应当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街拍小偷的活动,而不要无视自身的安全,不顾一切地去街拍。
(《人民日报》7.19 谢建伟《法制日报》7.17 李克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