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31日,陈素华的儿子唐友因家庭琐事怀疑自己母亲有精神病,叫上另外两个男人到家里,三人将陈素华按倒在地殴打,用丝袜将她的双手绑住,并往她的嘴巴里塞上毛巾,强行将母亲送进四川歌乐山精神病院。后经医院检查证明,陈素华并没有精神病。
在母亲被强行送到精神病院的过程中,陈素华、唐友母子俩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唐友还对陈素华进行了殴打,致使陈素华受伤。2011年6月1日经医院诊断,陈素华伤情为“L1椎爆裂性骨折、头皮充血骨质疏松、气滞血瘀”,住院33天。
2011年10月13日,陈素华将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儿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16万余元。近日,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唐友赔偿陈素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9万余元。
(《新华每日电讯》7.11 朱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