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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7月10日 星期二

    养老险将试行延迟纳税

    《 文摘报 》( 2012年07月10日   01 版)

      在关于养老金的讨论持续升温的背景下,有关推进“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话题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据了解,论证了五年多的“个人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方案于年内获批的可能性很大,且上海将是全国首个试点城市。

      所谓“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指个人所缴纳的保险金在一定金额之内,可以在税前工资中扣除,等到将来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最可观的是税收优惠。”平安养老保险江苏分公司的专家说,养老保险的缴税方式有两种,一是在买保险的时候缴税,领取的时候不缴;另一种是买保险的时候不缴税,等到领取的时候再缴。“现在,我国用的是第一种形式,保险还没享受到,税已经交了。”

      专家称,按照目前的办法,“如果每个员工缴费1000元,那么扣税20%,到账户只有800元。”该专家表示,有的员工收入是浮动的,可能某段时期的收入特别高,达到几万元,税收就要达到40%。而如果能够在退休以后领取的时候再缴税,如果投保人退休后收入不到个税起征点,那么就不用缴税,这对投保人来说,差别非常大。 

      上述平安养老保险的专家认为,从短期来讲,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的实施,可能会减少财政收入,但实际上,未来保险公司上缴的税收会随着业务量和营业额的大幅增长而增加,这也将弥补一部分损失。

      有权威人士测算,当期延迟纳税1元,就可以建立20元的养老保险基金,因此该制度的启动,不但可以舒缓我国养老的财政压力,而且也有助于提升整体养老保障体系的内在品质。

      (《新华每日电讯》7.4 吴睿鸫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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