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近日证实,有望在三年内发文规定公务接待不得食用鱼翅。
按理说,公众看到这样的消息应该欣喜,但欣喜的同时夹杂着苦涩——“有望三年内发文”,为啥不只争朝夕呢?更大的问题是,从禁止公款消费高档烟酒,到公务接待不得食鱼翅,终究还是规范“三公”开支的细枝末节的作为。如此这般,今天鱼翅,明天鲍鱼,后天三文鱼,有关部门得发多少个文?这恐非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
检视之下不难发现,在规范“三公”开支的问题上,公众还有很多未竟之问:比如,从中央部委到省、市、县,“三公”公开如何具体推进?这每一步进展是否有具体时间表?……如果过多地关注茅台和鱼翅这些细枝末节,而未能深入地助推“三公”公开,实在有“抓小放大”之嫌。当然,这不是说禁喝茅台、禁吃鱼翅就没有意义,它们只是有益的补充,不能顾此失彼,忽视了更治本的方法。
(《工人日报》7.4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