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头:生产者责任制
在德国,垃圾的处理顺序为:源头削减-回收利用-焚烧回收能源-最终填埋处理,即在源头上就对垃圾进行控制是重中之重。
以包装垃圾为例,包装材料的生产和经营企业在“德国二元体系”协会交纳费用后,方可获得在其产品上标注“绿点”标志的权利,协会利用企业交纳的“绿点”费用负责收集包装垃圾,进行清理、分拣和循环利用。居民将印有“绿点”标志的废品等丢进专用的垃圾箱,就可享受免费的清运。
德国的垃圾回收有两大原则。一是生产者负责的原则。即谁生产、谁负责回收。二是行业自律的原则。政府鼓励工业界自觉自愿地执行《循环经济法》,如德国饮料包装行业规定,72%的包装物必须进行二次利用。
分类:黄黑绿棕四分类
在巴伐利亚等州,垃圾桶分为3种颜色:黄色、黑色和绿色。黄色桶是装塑料等轻型的包装,如塑料袋、塑料盒等轻型包装。黑色桶是有机垃圾,例如,食物的残余和菜叶等。最后一个就是绿色桶,这是回收报纸等纸类的。但是在汉堡和慕尼黑,在这三种的基础上添加了一个棕色垃圾桶来装自然垃圾:果皮,食物残渣,食物下脚料,可以自然分解的垃圾。
针对玻璃、罐头等还有专用垃圾库。针对大型电器、金属、建材等还有专用的垃圾处理站。
效率:吸引私人资本
德国政府早就认识到垃圾处理是一项投资巨大的全民事业,必须广泛吸引私人资本参与。社会上因此兴起了许多大型民间公司,专门负责回收加工废弃物。这使得一些废弃物能直接进入一个再加工处理系统,既容易提高回收利用的效率,又降低了生产成本。
另外,不管是私人的还是国营的垃圾处理公司,都注重体系和效率。
焚烧:垃圾焚烧厂遍地开花
目前德国已有68个垃圾焚烧厂,还将新建100个。德国每年产生生活垃圾约1400万吨。这些垃圾焚烧厂只有保证长期获得垃圾“货源”供给,才有可能盈利。因此各厂将展开对垃圾的激烈竞争,并可能导致垃圾处理价格被压低。
垃圾焚烧厂不仅从垃圾处理中获得利润,还可凭借供电、供能等增收,也无需缴纳二氧化碳税。
(《广州日报》5.24 萧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