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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5月29日 星期二

    公职人员宣誓有待规范

    《 文摘报 》( 2012年05月29日   01 版)

        在各地换届过程中,干部以宣誓方式公告履新的报道屡见报端,且誓词往往颇具地方特色。

        例如今年2月,重庆巴南区政府31个组成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在履新之际宣誓“以巴南不强誓不休、巴南人民不富誓不休为己任”。4月18日,广州越秀区各界代表400多人宣誓“建设廉洁越秀”。同日,河北正定县综治委组织600多人宣誓“迎正博、树形象、保平安、促和谐”。

        宣誓已经成为一些地方党政部门采用的形式,这其中,公职人员的宣誓每每受到社会关注。但由于尚无统一规范,宣誓形式、对象和内容各异,公职人员宣誓遇网友和媒体“拍砖”的亦不鲜见。

        对此,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党委书记闾小波指出:“各地已经涌现出各种宣誓实践,但没有相应的制度供给,宣誓活动亟待规范并上升为制度。”比如公检法以外,哪些公职人员需要宣誓,各地尚无统一做法。此外,在宣誓对象中,不仅要有国旗、党旗、国徽、宪法,还应有老一代领导人,甚至历史人物。

        对宣誓内容,闾小波给出具体建议:誓词可以根据宣誓主体而定,但所有公职人员宣誓应有统一的内容。其中政府官员应突出执政为民,接受人民监督;司法官员应突出遵守宪法和法律。

        (《瞭望东方周刊》2012年第19期 张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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