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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2年05月29日 星期二

    土地承包阻碍了水土保持?

    《 文摘报 》( 2012年05月29日   01 版)

        黑龙江是世界三大黑土地资源区之一。然而,如今黑龙江全省每年流失黑土两三亿立方米、因水土流失减产粮食三四十亿公斤。按照目前的流失速度,据估算,四五十年后大部分黑土层将不复存在。

        为了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去年修订实施了水土保持法,但在实践中,该法被批评为“毫无作用”。

        在农村搞水保措施的张兴义直言,水土保持法规定得好,但在实践中执行很差:“法律说要水土保持,可是老百姓不干,怎么办?”

        在农村,水土保持困难重重,基层官员和学者都提到农村土地承包法,该法无数次被强调的一个核心原则“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被认为是东北黑土地水保开展的一大障碍。

        张兴义在多种场合呼吁,国家应当给予水土流失严重区域以特殊政策,在这类“特区”,必须以水土保持为优先,农民仍然承包土地,但有保护性利用土地的义务。

        黑龙江省海伦市水务局副书记董树清坦言,在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保护下,如何治理水土流失对基层而言几乎是无解的难题,因为土保的根源在土地,只有等第二轮土地承包结束后,再分包土地时留出足够的预留地,用于今后水保的占地补偿,工作才能顺利开展。

        (《法治周末》5.24 陈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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