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至,一些商超想尽办法促销,尤以“买商品附赠品”最具代表性。北京市民李女士近日在家附近的超市买了一箱附带面包赠品的三元牛奶,回家后发现面包竟没有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等信息,并且吃起来有些发酸。
而在部分超市中还有不少这样的现象,一桶金龙鱼食用油附赠两包方便面,但赠品已临近保质期;成箱娃哈哈矿泉水附赠一袋香肠,可香肠是用普通塑料膜包裹,无任何产品信息;成箱奶制品大多附赠塑料餐盒和杯子,有的杯口处带有明显裂痕或缺口;许多赠品包装严密,消费者根本无法对其质量进行验证。
对此,各地消协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购买时多收集相关信息,如保留商超促销宣传单据、赠品与所购买商品的包装,甚至可以采取拍照等方式予以取证。另外,也需相关立法对赠品必须反映在购物小票上予以强制性规定,以便充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国消费者报》2011.12.26 戴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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