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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12月27日 星期二

    家电延保有了行规

    《 文摘报 》( 2011年12月27日   02 版)

        中国家用电器服务维修协会起草发布的《家电延保服务规范》(简称《规范》)已于12月1日试行。从此,家电延保服务有了行规,企业从事家电延保服务做法不一、无章可循的局面将有所改善。

        中国家用电器服务维修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赵泽蕊介绍,家电延保服务以国家家电“三包”规定为基础,是由服务提供方为消费者提供的一种延长保修时间或扩大保修范围的有偿服务,服务内容应以合同形式约定。

        家电延保服务在欧美和日本已有40多年历史。2005年,这一概念被引入我国内地。2007年,家电延保服务开始在家电卖场大规模推广。之后,延保服务销售额年年激增。

        【提示】:延保并非“三包”延续

        延保,是延长保修的简称,指消费者所购买的产品,在制造商提供的质保期满后,经销商对产品维修费用所作的补偿服务。消费者多交几百元,就可以延长家电的保修期限。多数由销售商自己的维修团队或第三方公司承担维修,而非厂家。延保并非“三包”延续,一些商家打了这个概念的擦边球。消费者在选购延保服务时,一定要问清到底是哪里负责维修,并进行书面约定,保管好购货票证、延保服务约定等证据。

        (《人民日报》12.20 左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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