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某楼盘推出促销计划:购房者首付三成,余下房款可办理30年分期付款手续。购房者签署购房合同后,自还贷起始日到项目交房前的月供,将由开发商代为支付。
“交房时间大概是2013年8月。”销售人员表示,这意味着购房者可以少缴“20个月左右的房贷”。
按照其目前签约均价1.1万/平方米计算,一套100平方米的2居室,总价为110万,贷款七成就是77万,30年贷款的月供大概为5150元,如果由开发商支付20个月,优惠大概为10万元。
对此,北京中原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表示,购房者并不一定能得到20个月的房贷优惠,因为期房办理贷款的审批程序最少要1~2个月,有些甚至需要半年左右,这样一来,交房之前的月供就达不到20个月。
“其实,这种方式优惠不如房价直降。对于购房者来说,如果贷款的本金少了,那么支付的利息也将少很多。少贷款10万,在30年的贷款周期内,可能节省的利息就高达14万。”张大伟说。
(《法制晚报》12.12 张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