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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摘报 2011年12月17日 星期六

    代为还贷不如直接降价

    《 文摘报 》( 2011年12月17日   02 版)

        近日,北京某楼盘推出促销计划:购房者首付三成,余下房款可办理30年分期付款手续。购房者签署购房合同后,自还贷起始日到项目交房前的月供,将由开发商代为支付。

        “交房时间大概是2013年8月。”销售人员表示,这意味着购房者可以少缴“20个月左右的房贷”。

        按照其目前签约均价1.1万/平方米计算,一套100平方米的2居室,总价为110万,贷款七成就是77万,30年贷款的月供大概为5150元,如果由开发商支付20个月,优惠大概为10万元。

        对此,北京中原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表示,购房者并不一定能得到20个月的房贷优惠,因为期房办理贷款的审批程序最少要1~2个月,有些甚至需要半年左右,这样一来,交房之前的月供就达不到20个月。

        “其实,这种方式优惠不如房价直降。对于购房者来说,如果贷款的本金少了,那么支付的利息也将少很多。少贷款10万,在30年的贷款周期内,可能节省的利息就高达14万。”张大伟说。

        (《法制晚报》12.12 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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